兄妹同乘一车遇事故 保险公司拒赔

    兄妹同乘一车遇事故,向保险公司理赔遭拒。保险公司认为身为司机的哥哥,驾照已扣满12分,处于停用状态。对此哥哥张先生表示,事故发生时是妹妹在驾驶,故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索赔23万元,现密云法院已受理此案。

    张先生诉称,他在保险公司为自己的轿车投保了机动车辆保险。今年,其妹妹驾驶该车前往密云,张先生坐在车内,行至京承高速公路时与李某驾驶的车辆相撞,张先生的车严重受损,车内乘客多人受伤。事故经交通队认定,张先生妹妹负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张先生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23万元,但被保险公司拒绝。保险公司表示,张先生的轿车年检已超规定期限,且认为出事时司机是张先生,其所持驾照事发时已扣满12分,处于停用状态;而报案时张先生称其妹妹为驾驶员情况不属实,兄妹俩存在换驾行为。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兄妹同乘一车遇事故,向保险公司理赔遭拒。保险公司认为身为司机的哥哥,驾照已扣满12分,处于停用状态。对此哥哥张先生表示,事故发生时是妹妹在驾驶,故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索赔23万元,现密云法院已受理此案。
评论

0/200

验证码: 点击换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