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查处首个酒驾“的哥” 驾照将被吊销

9月21日晚,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在市区湖滨北大道与天宇路交汇口查酒驾时,查获了一名酒后驾驶出租车的司机。

当晚8点50分左右,执勤民警在该路口例行检查时,一辆形迹可疑的出租车在湖滨北大道由北向南行驶到天宇路时,缓缓地将车停在了路边,见到民警显得有些“害怕”。正当民警冲上前示意其停车检查时,该车司机却视若无睹地一直往前开,最终民警将车拦下。“刚才叫你停车怎么不停啊?”民警问道,出租车司机语无伦次地说:“没……我没喝酒。”执勤民警凭借多年的经验认定该出租车司机喝酒了。随后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经检测,该出租车司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了24mg/100ml,属酒后驾驶营运车辆。正当民警为其开具罚单时,两名年轻人跑到民警身边大喊:“人家出租车司机怎么可能喝酒啊!你们有证据吗?”随后,围观群众越来越多,这两名小青年故意捣乱,阻碍民警执行公务。该出租车司机竟然趁乱“消失”了。民警在车中找到了驾驶员的驾驶证和资格证,并将出租车依法扣留。该司机也成为我市严查酒驾以来查处的第一位出租车司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据了解,当晚的夜查中,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在市区多个路口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40余起,酒后驾驶行为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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