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黄标车违规将罚100元

  记者昨日从南京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按照新规要求,今年7月1日起,南京初次注册登记的政府采购公务用车以及使用财政资金购买的其他轻型载客车辆,必须符合国Ⅳ标准。

  据介绍,今年南京还将继续实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统一管理,根据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程度,核发绿色和黄色标志。其中,黄色表示车辆将执行限时限区域通行措施,违反规定的,处以每次100元罚款。新政第三十条中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环保部门举报机动车排气污染超标行为,被举报的违法行为查证属实,将予以奖励。

  记者昨日从南京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按照新规要求,今年7月1日起,南京初次注册登记的政府采购公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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