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汽车新闻 > 用车有道 > 交通驾驶 > 正文

申请学习驾驶证手续

  为避免“增学”错报“初学”,报名时请声明是否已持有驾驶证或学习证。

  散学学员必须持有驾驶证、学习证才能上路。

  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向长期居住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在暂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可向暂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

  (一)、初次申请学习驾驶证应履行的手续:

  1、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到体能检测中心进行适应性体能检测。

  3、交验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等),在暂住地申请的还应交验暂住证(暂住期为一年以上),外国(地区)人还应交验居留证件(居留期为一年以上)。

  4、送交本人7张一寸红底彩色相片、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护照、居留证件的复印件。

  5、暂住人员须出具有效的流动人口计生证明。

  6、符合申请手续的持缴费通知单到市建设银行营业网点交纳考试注册费后办理申请手续。

  7、初次申请大型客车学习驾驶证的,由省级车辆管理所按有关规定审批。

  符合规定的,按预约的时间参加学科培训,经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核发学习驾驶证。

  (二)办理机动车增驾学习驾驶证应履行的手续:

  1、填写《机动车驾驶员增驾、复考申请表》。

  2、到体能检测中心进行适应性体能检测。

  3、交验已持有的驾驶证;送交4张一寸红底彩色相片及驾驶证、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复印件。

  4、符合申请手续的持缴费通知单到市建设银行营业网点交纳考试注册费后办理申请手续。

  符合规定的,应当参加学科考试的,按预约的时间参加学科培训,经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增发学习驾驶证。

  办理初次学习驾驶证及增驾学习驾驶证的有关规定:

  1、机动车驾驶证使用的相片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着便服(非制服)红底彩色相片。人像头部占相片长度约三分之二,相片规格为32X22毫米(1英寸)。临时驾驶证使用的相片规格为48X32毫米(2英寸)。

  2、已持有学习驾驶证的,如需再申请学习驾驶证,须将原学习驾驶证交回原发证机关注销,凭该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重新申请。

  3、初次申请大型客车学习驾驶证的,只限城市公共交通部门需要在市区固定线路上驾驶的人员.申请人应持城市公共交通部门的证明到所在地的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经签注意见后报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审批.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从受理之日起三十天(节假日除外)批复。

  4、学习驾驶证有效期为两年。学习驾驶证不办理换证,有效期不作延长。

  5、受理暂住人员申请学习驾驶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在签发学习驾驶证7天内,向申请人长期居住地车辆管理所发出查询通知,核实申请人持证情况。查询通知发出后三十天内如没有收到对方回复,可以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6、申请增驾大客车、无轨电车的,须具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驶大货车的经历。即:

  (1)连续三年每一年内无发生因违章被吊扣驾驶证两次以上(每次吊扣证不超过一个月);

  (2)无发生以下情形的事故:特大、重大事故有责任的;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含同等责任)。

  7、申请增驾人的年龄应与初次申请学习驾驶证的年龄相同。

  8、办理增驾学习驾驶证时,对所持驾驶证已到审验期或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的,须先行办理审验或换证手续。

  9、签发增驾学习驾驶证后,所持驾驶证被吊销或注销的,其增驾学习证一并注销。

  10、不得同时增驾学习两种车型。实习期内不得增驾。

  交纳考试注册费后办理学习驾驶证、增驾学习驾驶证流程图

  于训考场领取初学、增驾申请表(暂住人员需办理查询通知书)——》

  填写初学、增驾申请表后到体能检测中心体检——》

  到训考场交验申请资料、符合规定持缴费通知单到市建设银行营业网点交纳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注册费——》

  到训考场交验申请资料、签注办理意见,录入电脑资料、领取咨询卡——》

  (1)参加学科培训后,按预约的时间参加学科(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者,7个工作日后凭咨询卡到训考场办证大厅领取机动车学习驾驶证,不合格者,30天后到训考场重新约考。

  (2)办理增驾学习的:原准驾车型A、B、C,增驾D、E、F的,B增A,C增B的免考学科(科目一),受理报名7个工作日后凭咨询卡到训考场办证大厅领取机动车学习驾驶证。

  (三)、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的,申请地方驾驶证时应履行的手续:

  1、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到体能检测中心进行适应性体能检测。

  3、复员、转业、退伍人员交验居民身份证和复员、转业退伍证明。

  4、现役军人交验军人身份证件和省军区以上证明。

  5、交验军人、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

  6、送交4张一寸红底彩色相片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符合手续到市建设银行营业网点交纳考试注册费后办理申请手续。   符合规定的,经考试合格后,核发驾驶证。

  (四)持有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并在境外连续居留六个月以上的中国公民,申请驾驶证时应履行的手续:

  1、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到体能检测中心进行适应性体能检测。

  3、交验居民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4、交验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

  5、送交4张一寸红底彩色相片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符合手续到市建设银行营业网点交纳考试注册费后办理申请手续。   符合规定的,经考试合格后,分别给予核发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

  (五)持有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的外国(地区)人,可以分别申请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申请时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1、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到体能检测中心进行适应性体能检测。

  3、交验护照入境身份证件。

  4、交验居留证件(申请驾驶证居留期为一年以上,申请临时驾驶证居留期为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

  5、交验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驾驶证。

  6、送交4张一寸红底彩色相片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7、符合申请手续的持缴费通知单到市建设银行营业网点交纳考试注册费后办理申请手续。

  符合规定的,经考试合格后,分别给予核发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   有关规定:

  1、复员、转业、退伍人员申请驾驶证须在复员、转业、退伍后一年内提出。如超过一年不满两年申请的,须进行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场地驾驶、道路驾驶考试;如满两年以上者须按初次申请学习驾驶证手续办理。

  2、现役军人、武装警察所持驾驶证必须是正式驾驶证,实习驾驶证不予办理,申请时还应提供通讯地址。

  3、持有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并在境外连续居留六个月以上的中国公民,申请驾驶证应在回国后一年内提出。超过一年不满两年申请的,须进行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场地驾驶、道路驾驶考试;满两年以上的按初次申请学习驾驶证手续办理。驾驶经历三年以上的,免道路驾驶考试。

  4、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的,考试科目为道路考试,其中持小型乘坐车、摩托车驾驶证三年以上的,免道路驾驶考试。

  5、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和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申请驾驶证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管理办法》规定的对应准驾车型考试,其准予驾驶的其他车辆免于考试。

  为避免“增学”错报“初学”,报名时请声明是否已持有驾驶证或学习证。  散学学员必须持有驾驶证、学习证才能上路。  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向长期居
评论

0/200

验证码: 点击换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