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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免征购置税公告发布 延至2020年

  为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下文简称“公告”),提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新能源汽车因动力电池成本较高,与传统燃油车相比不具优势,除财政补贴外,免征购置税也能够平抑部分成本,增强其竞争力。中国从2001年开始征收汽车购置税,税率为10%。早在2014年8月初,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此次公告的提出是国家为促进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鼓励政策,表明了国家对于新能源产业的大力扶持。但是市场终归是理性的,整个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终究还是要靠市场,而不能依赖国家补贴,依赖国家补贴的产业走不远,也不会健康。未来,新能源企业还是要加紧提升技术水平,提高产品品质,争取在市场站稳脚跟才是企业长足发展的道路。

  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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