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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卡自2018年1月1日取消喷字/贴反光条

  日前,有国内媒体曝光,自2018年1月1日起,皮卡车型将与普通货车一样分开管理,而车身喷字、贴反光条的约束也将被取消。


  据了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7258-2017代替GB 7258-2012)文件第4.7.6项有关喷涂总质量及栏板高度内容公示中显示,所有货车(多用途货车除外)和专项作业车(消防车除外)均应在驾驶室(区)两侧喷涂总质量;栏板货车和自卸车还应该在驾驶室两侧喷涂栏板高度。而第8.4.2项有关车身反光条标识内容公示显示:所有货车(半挂牵引车、多用途货车除外)、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旅居车除外)应在侧面设置车身反光标识。


  这两项最新的规定都将多用途货车除外,同时该文件还将多用途货车进行了明确释义:多用途货车指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核定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5人(含驾驶人)、驾驶室高度小于或等于2100mm、货箱栏板上端离地高度小于或等于1500mm、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的货车。而这类车型即我们常说的皮卡车型。据了解,自2018年1月1日起,皮卡车型将不再同普通货车一样受管理,而车身喷字、贴反光条的约束也将被取消。
 
『配图为日产纳瓦拉;福特F-150猛禽』

  目前中国市场涌现出的新皮卡车型众多,而取消皮卡的车身喷字、贴反光条无疑将会进一步提升皮卡的市场发展,促使未来皮卡车型进一步走进普通家庭,成为普通家庭用户的日常用车,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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