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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小汽车竞价申请最详细攻略版(从申请到竞价)

如果有申请小汽车摇号的,请先退出摇号申请:

个人需退出申请的,应当在增量指标配置当月20日之前登陆指定网站,或者携带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服务窗口办理退出增量指标配置业务。

在本期申请截止时间前,在系统首页用手机号和设置的查询密码登录,登陆后可修改申请信息。

如果修改单位或者个人信息、摇号或竞价配置方式等所有信息(不含更改手机号码和密码),需要取消本次申请,然后重新申请。依次点击“取消申请”按钮-〉点击“重新申请”按钮,然后修改相应信息;

如果纯粹申请小汽车竞价,可以忽略以上步骤:

深圳小汽车竞价申请指南

【第一步:注册、上官网申请、填报信息,完成申请】

注册深圳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apply.sztb.gov.cn),注册手机号选择“我想买车”——“个人/企业申请”——填报信息。

小汽车指标申请时间每月8日之前提出,可以申请当月小汽车购买指标;每月9日之后提出则进入下个月的小汽车购买申请。

深圳汽车竞价时间:每月25日组织指标竞价。

深圳小汽车竞价申请最详细攻略版(从申请到竞价)

登陆>>深圳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

深圳小汽车竞价申请最详细攻略版(从申请到竞价)

在个人填报信息页面,选择普通小汽车竞价

个人申请深圳小汽车增量指标流程

第一步: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网址为:http://xqctk.sztb.gov.cn/

第二步:点击“我想买车”图标。

第三步:在下拉菜单中选择“个人申请”。

第四步:阅读《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

第五步:选择“身份类型”。

第六步:填写并确认申报信息。

第七步:输入手机号码,获取并填写短信验证码。

第八步:点击获取随机顺序码(最多获取三次),设置查询密码。

第九步:完成申请。
 

【第二步:等候官方审核摇号申请资格,通过即参加深圳小汽车竞价】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办公室于每月23日在指定网站公布资格审核结果。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相应的信息审核部门提交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如何查询自己的小汽车竞价申请是否通过审核?

个人需凭借手机号及密码深圳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http://xqctk.sztb.gov.cn/),然后申请人登陆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后,在申请表上端“申请状态”这一栏可以查询到审核结果。

每月23日在指定网站公布小汽车竞价资格审核的结果。

详情查看:深圳汽车竞价申请不通过审核的原因有哪些

如果深圳竞价申请未通过怎么办?

对审核未通过的,页面下端会提示出具审核不通过意见的审核部门和具体原因。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点击“申请复核”查询到更加详细的说明。
 

【第三步:竞价申请资格通过,登陆竞价平台缴纳保证金、激活竞价资格】

深圳小汽车竞价申请最详细攻略版(从申请到竞价)(3)

深圳小汽车竞价流程

1、缴纳5000元保证金:竞买人申请竞价的,应当按每个申请编码5000元的标准缴付竞价保证金。

2、激活竞价资格:参加深圳小汽车竞价的市民,如果竞价资格申请已通过,还需要登录深圳小汽车竞价平台(www.szxqcjj.com)激活竞价资格。

【第四步:参加深圳小汽车竞价,网上报价】

竞价不安排统一场所,采用网上报价方式进行。竞买人登录调控系统(http://xqctk.sztb.gov.cn)竞价平台,进行报价。

每个竞价标的(即1个增量指标)设保留价人民币10000元,参加竞价的单位或个人(即“竞买人)报价不得低于该保留价。每个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报价1次,对其报价有2次修正机会,报价等于或高于保留价的为有效报价,高于保留价以上的报价应为100元的整数倍,以最后一次有效报价为准。

每期竞价当天11时和13时,系统会分别进行一次参与竞买人报价的平均价格播报,以方便竞买人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报价调整。据了解,“当前平均价格”指:上述时点前的有效报价,按照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去掉最高10%和最低10%的竞买人及其对应有效报价后,以剩余80%竞买人及其对应有效报价总额计算出平均价格,计算数据按四舍五入取整。每个人有3次报价机会,市民不妨结合13时公布的平均价格,灵活调整自己的最终报价。

竞价系统自动将竞买人的最终有效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成交原则,按当期增量指标数量由高到低依次确认买受人。最终有效报价金额相同的,按照报价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先后顺序依次成交的原则确定买受人。竞价系统在竞价结束后,会自动产生竞价结果并在网站左侧公示。竞价申请人可以依据公示的“最低成交价”及“最后买受人报价时间”判断自己是否竞得指标。
 

深圳个人申请小汽车增量指标的条件?

(一)居住地在深圳市,包括: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证,最近连续2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4.持有效身份证明,且近两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二)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或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或者名下小汽车在本市全部登记为注销,或者名下仅有一辆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且在2014年12月29日18时之前被盗抢的,公安机关立案满6个月仍未追回并已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

(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个体工商户申请增量指标,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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