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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违章71次未被告知 怒告交警索赔2万

违章71次未及时处理被扣车 车主不服交警处罚

本报讯 (记者周伟良 通讯员廖蔚)汽车违章71次,车主被交警抓获后辩称不是自己所为,而可能是交警嫁祸的,最后还将交警告上了法院,索赔2万元。记者昨日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行政庭受理了何某(化名)诉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城大队的行政强制措施纠纷一案。

何某于今年2月4日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在东莞市南城区宏图路路段,因所驾驶的机动车有十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被执勤民警查获。民警对何某进行证件检查,发现该车的年审已过期,通过机动车信息查询系统,核查发现该车共有71宗交通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城大队认为,何某所有的该牌照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违反交通管理行为,依照《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给予扣留机动车的决定。何某不服,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提出复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了维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城大队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机动车的决定。

何某向法庭主张,该车的违章行为不是自己所为,是别人造成的,有可能是其他人套用其车牌号后违章,或是交警南城大队嫁祸给自己等原因,要求交警出示该车辆违章时的照片或者调取车辆违章资料,以进一步查明是否自己驾驶车辆造成违章。

何某认为,上述车辆是其于2011年9月5日购买的二手车,该车买来后四至五个月时就被交警支队常平大队扣留了几个月。后经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处理,自己才取回了车辆。现该车又被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城大队扣留,何某认为南城大队作出决定前应该查明事实。何某请求法院撤销扣车强制措施决定并赔偿自己因为交警扣车而导致的经济损失2万元。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汽车违章71次,车主被交警抓获后辩称不是自己所为,而可能是交警嫁祸的,最后还将交警告上了法院,索赔2万元。记者昨日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行政庭受理了何某(化名)诉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城大队的行政强制措施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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