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POLO后风挡终于在一个雨夜自我了断,两侧各破一个洞,其余部分呈粉碎性破裂状。关于POLO后风挡“自爆”我早已眼熟能详,实例和照片都见了不少,所以看到粉身碎骨的后风挡时,我并不感到特别意外,而是长出一口气——它终于爆了,而且幸好爆在自家门口,这已是上天对我的极大眷顾了。如果爆在异乡,岂不是大大地狼狈,更或者爆在高速公路上,那场景简直不堪设想。
唯一不爽的是,我没有买玻璃险。此车已经两年
自2006年4月始,上海大众开始“买车送炮仗”,后风挡大量出现“自爆”,据车主反映(我的车“自爆”发生在夜间,无缘亲临观赏),声如爆竹、碎似礼花,煞是好看。更让车主惊喜的是,“自爆”毫无征兆,在雨中、在阳光下、在微风里,POLO随时随地可能把这个别致的礼物送出。据了解,这个“礼物”并不是上海大众自掏腰包,而是它为降低成本而更换的玻璃配套厂的杰作。此前,某个品牌的后风挡并没有出现这个问题,而后来的国内某著名玻璃品牌则联手上海大众,送出了这个大“礼包”。
不管用户乐不乐意接受,上海大众批量送出了这份礼物,并且拒绝给“自爆”的玻璃买单。这似乎不合情理:玻璃批量“自杀”,足以说明玻璃本身出了质量问题,谁的问题谁负责,但车厂和玻璃厂倒象没事人似的,这起码有违基本的道德。
这个问题跟“召回”沾点边儿。《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中说:本规定所称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等方面的原因而在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具有同一性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有关汽车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情形。就POLO后风挡而言,批量“自杀”说明这个问题是“普遍存在”,而是否涉及安全问题则值得讨论。
事实上,不涉及“安全”也是厂家回避召回的巧妙借口。在著名的锐志漏油事件中,丰田的解释可谓妙语连珠:因为锐志有机油压力警告(三马子都有),所以漏机油并不可怕,常看着点仪表盘上的机油告警灯,就“不会导致最坏的结果(发动机报废)”。如果行驶中发动机报废恐怕是事关安全的,但既然有机油压力警告,那漏油后发动机报废就是用户的问题而不是丰田的问题了。所以,如果没装机油压力警告设备,那是个安全问题,但漏油再厉害,也不是安全问题,所以,“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一汽丰田没有采取召回的方式”。
与此相映成趣的是,2006年,一批特锐(同属丰田旗下产品)曾被召回,原因是“高音喇叭由于内部组成零件不良,导致高音喇叭不响,无法发出鸣笛警示,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由于很多城市禁鸣喇叭,让人误以为喇叭只是个噪音工具,经特锐一提醒,才发现原来喇叭响不响是比漏不漏油更严重的安全问题。
长安福特马自达以更巧妙的手法处理了“马三半轴异响问题”。在车主群起抗争近一年之际,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上刊登了《关于马自达3三厢轿车市场服务活动的通告》。《通告》称,长安福特马自达已向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承诺,从2008年7月25日起对部分马自达3三厢轿车开展市场服务活动,可对存在异响的马自达3三厢轿车免费加装专用垫片,以消除异响。
这一举动值得玩味之处在于,长安福特马自达在召回官网上发了个“市场服务活动”通告,这个举动说不好是掩耳盗铃还是此地无银。而据“有关专家”说,半轴异响不影响安全,所以也不构成召回。
自2004年《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厂家召回动作并不鲜见,但真正召回规模大、厂家出血多的只是极少数。一般而言,厂家对鸡毛蒜皮的小毛病和缺陷只涉及一小部分车辆的情况,召回动作做得很热心,但真要让他们大出血,他们只会顾左右而言它。一般的规律是,车主们在交流时发现汽车普遍存在某一问题,部分车主与厂商交涉时遭遇“太极拳”甚至“霸王拳,于是愤怒的车主们联合起来,一方面搞集体示威等活动,一方面借助媒体向厂商施压。最理想的斗争结果是促成了厂家的召回,但多数维权活动往往无功而返。
比较成功的案例似乎只有东风本田CR-V的“塌屁股”事件。在车主们以集体围堵4S店等一系列激烈动作过后,东风本田终于启动了召回程序,整个召回活动让东本花了7000万。
再回头来看POLO的后风挡。如果在停车的状态下自爆了,它会让车主出点血换块玻璃,也有可能让窃贼顺手牵羊在车上顺走些东西,造成所谓“财产损失”。但如果是在高速行驶中突然一声巨响,会不会让驾驶者情急之下忙中出错,出现“安全问题”呢?或者,行驶中后风档破裂会不会对后座乘客构成伤害呢?
这些都是假设,还没有人因此而受到人身损害,所以上海大众也能很从容地应付车主们提出的抗议。很多车主致电上海大众服务热线,但得到的答复都是“没听说有此类事情发生”;新浪网举办的一次在线互动活动中,有网友多次提出玻璃问题,上海大众汽车专家专家装聋作哑,在网友一再追问下,就是死不回答这个问题。
退一步讲,即使玻璃“自爆”不属于安全问题,可以不作召回处理,但由此产生的损失就活该让车主自担吗?事实上,很多车都会有一些“通病”,上述案例只是近年来最著名的几例。这些“通病”大多是由于零部件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还有一部分是生产工艺缺陷造成的。问题在于,厂商对待这些“通病”的态度很不端正,能隐瞒的就隐瞒,能推诿的就推诿,能拖延的就拖延。
汽车有“通病”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理解的是厂商的“通病”。在我关注到的案例中,还没有一个厂商能就用户集中反映的“通病”及时、主动地予以回应,并集中解决车辆问题。总是实在抗不住了,就“挤点牙膏”,闹得不可收拾了,再搞“危机公关”,用实际行动体现出“诚意”来。古话讲,无什么不商,一切都是钱闹的,要想让汽车厂商大大方方地“为用户着想”,恐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