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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汽车,擦亮你的眼睛!
http://www.mycar168.com  来源:福建之窗  2008-7-30 12:56:13  编辑:自由如风

  随着汽车租赁业的兴起,一些有车一族希望利用私家车挣点外快,从而铤而走险加入“黑租赁”的行列,甚至无照经营起汽车租赁业务。7月28日,芗城区工商局执法人员查处一起无照从事汽车租赁的行为。

  执法人员对市区胜利西路一汽车租赁点进行检查,发现林某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今年1月起擅自从事汽车租赁经营,与20位(次)顾客签订“借车证据”合同文书20份,出租自购的“丰田威驰”牌车子20次,租金每次(日)200元,

获违法所得4000元。在违法经营期间,他还以每次(日)190元租金,向芗城区两家汽车服务公司租用汽车,以每次(日)200元租金转租给顾客,共转租汽车30次(日),收取汽车的租金(转租)6000元,得中介服务费300元。

  无照经营汽车租赁业务,所出租的汽车没有办理营运证,其办理的汽车保险险种也不全,属于经营违法的“黑出租”。它的出现,扰乱了正常的汽车租赁市场秩序。根据保险公司有关规定,私家车上路营运,一旦发生事故一律不予理赔,赔偿责任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本网提醒读者:租车前一定要去规范的租赁市场,首先要了解租赁公司,查看企业是否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确认养路费、各种保险和行车证等是否齐全。租车时,应首先了解掌握当前车况,操作系统是否安全有效。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汽车租赁公司说明,即使是一些细小的毛病也要说清楚。同时,应在了解了收费标准、续租规定、服务承诺、违约责任等后再签订正规合同及验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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