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曾晓安8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明确表示,国家将结合当前形势,不断完善燃油税的改革方案,择机开征燃油税。
曾晓安同时表示,燃油税改革方案的推出,需要具备一些必要的条件,如油价相对基本稳定,形成合理的成品油价格机制等。因此,国家将结合当前形势,根据节约能源和道路交通税费改革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燃油税的改革方案,择机开征燃油税。
部分国家燃油税税率
英国73%
美国30%
日本120%
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在今年年初曾经透露,燃油税成熟的征收方案仍为“费改税”,即取消现在的养路费,征收燃油税。据称,财政部已提出资源税改革方案,其中把原油改革的税率定为10%,先按5%开征。
所谓燃油税,即将现今普遍征收的养路费和其他费用合并成燃油税,通过法律约定整合各部门间的利益关系,从而最大限度地节省能源和基础设施开支。目前,机动车每年要交养路费,一年没开几次也要按标准交养路费。而燃油税是跑的路程越远,交的税越多;如果不跑,就不交。
早在1994年,有关部门就正式提出开征燃油税。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等,拟于1998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决定。但有关燃油税的时间表,一直是“只闻雷声响,不见雨点滴”。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曾晓安介绍说,燃油税改革的第一步是从2007年1月1日起,先行开征车辆购置税取代车辆购置附加费;第二步是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动情况,择机出台燃油税,取代公路养路费等交通维护和建设方面的部分收费。燃油税和消耗的原油挂钩,客观上可以起到推进资源节约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