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资料
1、《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
2、被盗抢车立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被盗抢车破案发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保险公司已向原车主理赔完毕的提交保险公司《权益转让证明书》、保险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需要机动车
5、由代理人代办该业务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6、车架号、发动机号拓印、车辆相片(贴在流程单后面);
7、车架号、发动机号中有被凿改的须提交刑侦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一)属于2005年1月1日后办理注销的被盗抢车
(二)属于2005年1月1日前已注销的被盗抢车
*注:若您对“身份证明”所指事项有疑问,请参见《您需要提供的身份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