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市环保局和市交警局联合发布通知,星期一至五,上午7时至9时,下午5时至7时,未取得绿色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禁止在深南东路(新秀立交以西路段)和深南中路(华富路口以东路段)行驶,现阶段对20座以上(含20座)的载客汽车将暂不限行。
昨日,两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对未取得绿色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采取第六阶段限行措施的通告》。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污监督管
戴知广还特别提到,实施差异化的管理,是为了让市民自觉地更新一些老旧车辆,减少污染排放量,使环保的理念更深入人心,让市民自觉地使用低排放量、高标准、环保型的车辆。实施两年以来,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据悉,第六阶段的限行将从20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施行,适用于本地号牌和异地号牌机动车,对违反本通告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