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1月1日起,在本市行驶的机动车一旦超标准排放污染物或者排放明显可见黑烟的,将被依法暂扣行驶证;如15日内未完成整修、复检仍继续上路行驶的,将被视为“证照不全”车辆而依法受到处理。
■现状
看到“冒黑烟”车只能以教育为主
近年来,随着本市经济快速增长,机动车数量也随之膨胀,给城市的大气环境带来了严重的污染。大气环境监测结果表明:中心城区主要交
■新规
明年超标准污染的机动车将被暂扣行驶证
为加强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监督管理,市环保、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直联合开展机动车排气的路检执法工作。为了重点整治这些超标准污染的机动车,《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的修订工作于今年10月完成并通过常委会审议,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在新规定里明确规定:“在本市行驶的机动车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排放明显可见黑烟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车辆行驶证,责令限期维修;维修后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符合排放标准的,发还车辆行驶证。”也就是说,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的机动车被依法暂扣行驶证后,车主将被责令于15日内对车辆进行排气整修,并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复检合格方可领回行驶证,车辆恢复正常行驶。如不履行继续上路,将被视为“证照不全”车辆而依法受到处理。
■解读
不符合国Ⅲ标准,并非都不能上路
按照相关规定,从明年1月1日、7月1日起,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新柴油车、机动车,一律不得销售、注册登记和投入使用。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在此之前购买的车辆,都面临上路即被查处的尴尬呢?“这一标准只是针对2008年1月和7月后生产的车辆。”市环保局负责人解释说,在该标准实施前已经登记注册上牌的,达到国Ⅰ或国Ⅱ标准的在用车,仍可正常使用。“国Ⅲ只是一个生产开发时的标准,车辆一旦使用,将会按照《在用车检测标准》,来衡量车辆排气是否超标。”该负责人还强调,外地购买的车辆,只要不符合国Ⅲ标准,原则上也不允许在上海上牌。
有了国Ⅲ标准仍需要“绿标”
从明年元旦起,所有市面上的新车,都肯定已符合了国Ⅲ标准,那是否意味着新车不再需要张贴“绿标”呢?
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绿标”目前还不会取消。由于“绿标”针对的还包括一些国Ⅰ或国Ⅱ标准之前生产的老车,取消可能会对这些车辆造成影响。但从明年起,所有本市车辆年检时获得的《年检合格证》,将有“两证合一”的功能,“一是证明其安全合格,二是表明其环保合格。”车辆年检的项目,也将包括对排气污染的检测。车主们还能通过年检处张贴的标准对照表,查看座驾是否排气超标。
■贯彻落实
6支执法小分队将全天“守候”
为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办法》,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环保部门已经联合组建了执法队伍。目前机动车排气污染联合监督执法队已基本完成了人员配置及设施配备,正在进行正式执法前的强化演练。
新年后,执法人员将分成6个小分队,每个队伍由三四人搭档,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车辆进行全天化执法检查,执行监督执法任务。这些小分队一旦发现有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的机动车,立即依法进行扣证。□本报记者|吴志科|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