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税推出的最佳时机已经错过。
中国很大,国情和人情一样复杂。办一件事要让全国人民各个部门都同意,这几乎不可能。有机会就应该紧紧抓住,有压力就应该死死顶住。没有这个决心和压力,改革就无法进行。
当初不忍短痛,现在就无法拒绝长痛。
如今,该抓住的没抓住,该顶住的没顶住。7年前的2000年20美元一桶石油的机会不会再
重新起步,环境条件今非昔比。改革难上加难。
就业压力骤增、提倡和谐稳定、养路费征稽部门机构愈益庞大——外部环境的变化使改革难度、改革成本增加。
燃油税改革的难度,随着时间的推移,与日俱增。再这样推下去,有利于改革的条件越来越少,难度必然更大。
燃油税出台难,谁受的伤痛最多?
不是养路费征稽局,不是政府官员。是国家,是老百姓。
如果这项改革卡在了30万人的安置上面,卡在了一批官员的利益上面,这意味着,本属于国家的利益和资源,国家反而难以调整了。收回这部分资源的前提是,必须重新为这些人分配新的资源。
这只是一个行业。
我们国家的负担有多重。收费的成本有多高。
事实上,投入到养路费收费上的人力费用,也增加了车主的用车成本。
收费系统包袱沉重,使改革裹足不前。
至于石油价格,只是心理感觉问题。石油价格涨不涨,养路费用都要交。只要设定定式,使燃油税比率合理,随价格浮动,油价高,比率低,油价低,比率高,总体税率与正常用车车主原来付出的养路费相当;或者按三年或五年前的汽油价格的80%加在现在汽油每升的价格上,就不难推行。由于取消了养路费征稽机构的成本负担,税金入库率高,增加了实际征收款项的纯度,真正用于养路的费用增加了,不必担心费用流失,燃油税的比率因此可以稍稍调低。
时下,时兴听证。燃油税的推出,权威专家的研讨是必要的。有关部门的意见重视一下是应该的。但总不能因了少数人的利益,妨碍了利国利民大政方针的推出吧?可以以各省区为单位,吸收各行各业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普通百姓搞一个听证。体察民意民情,听听多数人的意见,与专家和政府部门意见进行综合。看好一步,先行一步。
至于部门利益,理所应当的服从国家利益。毋需论证,不要争论。
收费行业的职工安置,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用人事术语表述,就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
以1997年《公路法》颁布时间为限,此前进入收费系统的为老人,此后为新人(明知该系统去留不定却强行安插进入,属投机或用人不正之风)。
老人分流到税务一部分,安排到石油、电业、通信等国企一部分,提前内部退休一部分。
新人可以动员其参加公务员考试择优录用。其余人员经过学习考试,待岗学习一部分,地方企业、私营企业消化一部分,其余三分之一由劳动部门帮助介绍各种就业门路灵活就业或发放再就业基金自谋职业。
改革,就是要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需要魄力,需要突破,需要一往无前。构建和谐社会是建立在尊重法律、遵从秩序、坚持改革发展的前提之上的伟大工程,不能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由,为改革设置障碍。科学的发展观,首先讲的就是科学,讲科学就是尊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优胜劣汰,除旧布新,改革落后的,坚持先进的,这就是规律。违背规律,就将受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