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团伙成员被带上法庭。
昨天,朝阳法院公开宣判了本市最
昨天上午,距宣判还有半小时,法院门外已围满了被告人的家属。9点整,31名被告人被一起带进法庭,由于判决书厚达20多页,法官花了半个多小时才宣读完毕。宣判结束后,旁听席上的个别家属难以控制住激动的情绪,与法警发生了冲突。
经查明,2004年4月起,李跃、顾荣玉、英大庆等31人纠集在一起,结成了2个犯罪团伙,截至案发,他们已在本市二环、三环、四环路内的城市主干道以及部分高速公路上,驾驶购买或租借来的车辆故意制造了220余起交通事故。
检方提供的证据显示,这个“碰瓷”团伙通常几个人配合作案,先由李跃驾车在道路上寻找外省市进京的中高档小轿车,并尾随其后,当对方正常变更车道时,李跃等人突然加速撞向前车侧后方,造成前车变更车道时未让所借车道内行驶的车辆先行的假象。为防止罪行败露,李跃、顾荣玉、英大庆组织、安排其他同伙轮流冒充驾驶人,待交警认定前车负全责后,他们便以此为要挟,甚至采用威胁办法,向前车司机索要钱财。
法院认为,李跃、顾荣玉、英大庆等人在城市道路上故意制造大量交通事故。他们所采用的驾车突然加速撞向正在正常变更车道的其他车辆的方法,有可能使受到撞击的车辆失去控制,进而危及其他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按照牵连犯择一重罪处断的原则,本案31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予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