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车、赃车、黑车再想在二手车市场上蒙混过关不那么容易了,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出台的《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新增了车况说明、车辆相关凭证两个附件。消费者如发现所买二手车与记录的相关信息不符,可据此索赔。
市工商局昨日表示,只要国家工商总局相关通知一到,该局将把这一示范文本推荐给二手车交易双方,供其作为订立合同的样本。
该示范文本涵盖了二手车交易中的车辆基本情况
再如违约责任,如卖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至于赔偿标准则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南坪、渝南两个旧车交易市场的一些经营户表示,他们在做二手车买卖时虽有合同,但只约定了买卖双方姓名、地点、成交金额等几项主要内容,至于车况信息、违约责任则很少涉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