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11时许,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1号法庭内传出了老安一家的哭声———因在儿子驾驶的车里杀死情人,老安和儿子小俊(化名)一起站在了被告席上。
“儿子不知道杀人过程。”老安哭着为儿子开脱。“他是我爸,我不能……”儿子流着泪说。旁听席上,老安妻子泪流满面。
昨日,法庭并未就此案作出判决。
逼他离婚情人丢命
老安50来岁,是一名泥瓦匠,家
2006年10月,老安为了揽工程,向王玲借款5万元。拿到钱后,老安并没有揽到工程,5万元也被他花掉了一些。而明知老安有妻子的王玲,却一再以欠款为由,要挟老安离婚,与自己结婚。
“我心里很明白,我不能跟老伴离婚。我的儿子都30岁了,我能扯那事儿吗?”老安根本不打算和王玲结婚,但表面上仍在敷衍。2007年3月,老安与王玲在某旅社见面后,老安打电话叫来儿子小俊送王玲回家。途中,王玲再次向老安催要5万元,情急之下,老安将王玲掐死。
“儿子,你靠边慢点开,我杀人了。”老安对儿子说。小俊当时就蒙了。在父亲的指示下,小俊拿出自己车里的打火机,烧掉了5万元借条。
真不知情,还是父亲袒护?
法庭上,老安极力为儿子辩护,表示小俊对自己杀人的过程并不知道。“当时我跟王玲在后座上……小俊在前面开车,啥也不知道。”老安说。
小俊也交代父亲和王玲上车后,他猜想二人可能有不正当举动,心里很气愤,就扣住了后视镜,因此对父亲行凶的过程并不知道。
原告方代理律师认为,汽车内空间很狭小,王玲作为一个成年人,在被袭击时不可能没有一点反抗,因此小俊不可能毫不知情。“小俊明知老安在实施犯罪,不但没有阻止,还为其提供犯罪地点和时间,应被认定为共同犯罪。”
公诉人根据老安和小俊的供述和有关证据,认为并没有足够证据表明小俊协助老安行凶,因此没有认定小俊与老安是共同犯罪。但小俊在老安杀人后,帮助其烧毁借据,因此以毁灭证据罪对小俊提起指控。“你完了,把我也坑了!”
小俊的讯问结束后,老安被带进法庭。见到父亲,小俊马上站起来,把被告席上唯一的座位让给父亲。“你完了,把我也坑了!”这句话,多次出现在小俊的证词中。当公诉人重复这句话时,小俊紧闭双眼,高扬着头,不肯面对自己的父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