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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风波--律师呼吁听证交强险保费
http://www.mycar168.com  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2007-4-3 10:35:47  作者:樊大彧

  交强险风波系列报道①

  “以前车险保费一年才1200元,现在仅交强险保费就1050元,保额只有5万元;交强险承担了不该承担的责任,其保费有很大的压缩空间。”昨日,北京德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家辉表示,将在本月中下旬向保监会提出有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简称交强险)保费听证的申请,目前正在征集消费者的支持签名。 
 
  刘家辉认为,交强险制度中最不合理的内容有两方面,无责赔偿和救助

基金的来源问题。“‘无责赔偿’非常不合理且具有危害性,它颠覆了公平这一法律的基本原则。”

  据了解,交强险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制定的,而根据道交法规定,交强险除保障人身伤亡外,还要保障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且实行“无过错赔偿”。在交强险中,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而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以20%计算为400元。

  同时,刘家辉律师认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来源,从目前情况看主要出自交强险保费,这也是不公正的,“等于让守法者为违法者买单,现在有那么多的交通罚款,为什么不用这些钱补充救助基金?”

  根据有关法规,国家设立救助基金,在发生抢救费用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肇事后逃逸等情况时,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

  刘家辉认为,如果能使交强险集中于对人的保障,减少对财产损失的赔偿,同时合理解决救助基金的来源问题,将会使其保费有大幅度下降。

  刘家辉也承认,在保险费率方面自己并不是专家,但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也觉得交强险保费过高。她表示,交强险制度到目前已运行了9个月,保监会应该逐步公布有关赔偿以及盈亏数据,为保费听证提供依据。消费者应该享有知情权。目前的交强险费率是行业协会组织保险公司制定,经保监会审批后实施,刘家辉认为,交强险费率制定应该有第三方参与。

  如果不是去年经历了一次交通事故,身为律师的刘家辉不会知道交强险有这么一个“荒唐”的无责财产赔偿。“别人撞我的车,交警判定对方全责,对方给我修了车,但我也要赔他400元。”

  自交强险去年7月1日实施以来,很多人都有与刘家辉相似的困惑。如果您有类似的经历或者对交强险有什么建议,请发邮件至a18@y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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