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上午8点30分左右,808路公交车上,一位年近6旬的男子趁座位旁的美女熟睡之际,竟拿出手机偷偷拍摄,结果被女子的同事发现,两人报警。最后,该男子被送进派出所,连连赔不是,该女子才消去心头怒火。
昨上午8时许,年轻漂亮的小颖(化名)在南坪乘坐808去沙坪坝上班。车到工贸时,一位年近6旬的男子坐到她的旁边。因为路上堵车,小颖不知不觉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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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头儿,搞啥子!”芳芳厉喝。老者赶紧收手,而小颖也被吼声惊醒。得知被人偷拍后,小颖怒不可遏,数落对方“耍流氓”。该男子矢口否认,车上知情乘客听后嘘声一片。
小颖本想对方道歉就算了,哪知对方非但不认错,反倒说她诬告,并称“不要耽误我上班。”小颖一怒之下报警。
车到沙坪坝区人民医院时,该男子下车想溜,小颖与同事紧紧跟随,恰好碰到一位男同事,该同事得知事情原委后,一把抓住该男子,“今天你说得脱才走得脱。”该男子告饶,3人不理。
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巡警支队民警赶到。老人见警察来了,马上按了几下手机键。民警将当事双方送到渝碚路派出所。经查,该男子姓陈,民警问他为何趁对方睡觉时偷偷拍照,陈说“我喜欢”。
小颖担心自己的照片被用于不正当目的,强烈要求民警将当着自己的面把照片删除。民警接过老者的手机检查,小颖的照片已不见了。不过老者的手机里还有其他女子的照片。
公交车上拍摄他人是否违法?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唐用强律师称,就法律层面来说,判定是否侵犯他人肖像权,是以是否存在营利目的为标准。如果不存在营利目的,则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围,而只是道德评判的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