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事多磨。把这个词用在汽车“三包”规定上应不为过。千呼万唤,这个规定却如水中花、镜中月,始终不见踪影。但不管怎样,终究还是有其现身的一天。
且不把注意力放在何时能出台,即便是出台了,难道一切问题都能迎刃而解吗?未必。
有人说,制定规定的最大难度在于今后能否执行。的确,执行将是决定汽车“三包”能否有效发挥其应有作用的重中之重。
执行的主体是谁?首要的自然是汽车厂家和
执行的另一主体是政府。
“‘三包’的目的是维护消费者权益,但现在即使是其他类型的商品执行得也不是太好。希望有关部门能真正把消费者的权益重视起来。”这是一位消费者的话。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把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摆在第一,是万众期待的事情。
但这不能只是空话。与汽车“三包”相关的配套制度还需建立,比如,建立专项诉讼基金提高消费者的维权积极性,成立独立的鉴定机构保证鉴定结果的公平、公正等等。这些都需要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与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