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花30多万元购买的一辆奥迪A6轿车莫名其妙发生自燃,整车被烧毁,虽然保险公司作了部分赔偿,仍不能弥补全部损失。为此,李先生委托律师,将该车的经销商和修理单位一并告上法庭,索赔14.7万余元。昨天,南山法院西丽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李先生于2003年12月从深圳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奥迪A6轿车,并依约向该公司支付了34.85万元购车款及2.9万余元的车辆购置税。今年3月,这辆
今年6月16日,李先生驾驶这辆奥迪轿车来到西丽火车站附近,在正常行驶的状态下,该车前盖突然自燃,大火顷刻烧毁了车辆,并将车上的产品和文件资料全部烧掉。事故发生后,交警和消防部门对事故进行了检查认定:李先生的车辆是自燃烧毁。
原告方认为,车辆自燃并严重烧毁,表明经销商所售车辆自身存在严重质量隐患和瑕疵。此外,事故发生前该车曾进行维修,自燃部位在事前曾进行拆装,也存在因维修不当而导致车辆自燃的可能。
深圳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认为,该公司出售给李先生的车辆品质是合格的。李先生已经使用该车两年多,期间由其他维修公司进行了维修,因此,其车辆自燃毁损与销售商无关。另一被告深圳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则表示,没有特约授权,并不表示他们不能维修奥迪轿车,没有证据证明汽车自燃是维修不当造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