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宣布,为鼓励老旧汽车报废、规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国家将向部分提前报废的老旧汽车提供4000元至15000万元的补贴资金。
根据财政部和商务部发布的2006年部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公告,对2006年报废车辆的补贴范围为:2006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报废、拆解的,注册登记日期在1997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期间且使用年限在7-9年之间的大型载货、大型载客汽车。
国家补贴的标准为:总
公告规定,符合上述报废车辆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按有关规定于2007年下半年凭更新车辆购车发票等凭据申请补贴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