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5月11日凌晨,重庆市民郝跃被从空中坠落的一只烟灰缸砸中头部而栽倒在地,昏迷7天后才苏醒。在公安机关无法确定烟灰缸所有人的情况下,2001年8月郝跃将位于出事地点的两幢居民楼的产权人以及两幢居民楼2楼以上的25户居民一并告上了法庭。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郝跃的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补助费等合计17万余元,由22名有扔烟灰缸嫌疑的住户共同赔偿。
昨天早上,居住在丽园路开城新苑的邵
片四处飞溅,而更换这样的车窗要2000多元。
邵女士指着破碎的车窗告诉记者:“这个小区里经常有住在高层的居民随意往楼下扔垃圾,曾经砸过很多居民的自行车,这次又‘命中’了我的车窗。在谴责这种不道德行为的同时,我还想知道,我的损失该由谁来赔偿?我准备依法索赔,以此提醒居民遵守社会公德。”
读者来电:轿车再度被砸中
邵女士对记者说,昨天早上8时左右,她准备开车送女儿去幼儿园。刚走到楼下,就发现自己轿车的后窗玻璃全部被砸碎了,后盖箱上的油漆也被碎玻璃划出一道道印痕,车里有大量玻璃瓶的碎片,还有一个拳头大的金属盖子,邵女士立即找到小区物业的相关负责人,要求物业对此事进行处理。
记者在现场看到,车身、车顶和旁边的地面上,到处都是钱币大小的碎玻璃,在车后盖箱上有一个金属圆盖,上面标着“蜂蜜”两个字,可以看出,从楼上扔下的是一个用来装蜂蜜的玻璃瓶子。
记者注意到,轿车旁边的居民楼有28层高,从坠落物这么大的冲击力来看,应该是从较高的楼层扔下来的。
“楼上经常会扔东西下来,部分业主甚至将垃圾直接从窗户里扔出去,连小区的清洁阿姨都觉得无可奈何。去年,我的另一辆车就曾被楼上扔下的玻璃盖砸中,当时车子的挡风玻璃被砸了个洞,“更换一个车窗至少需要2000元,这给我们带来了很多不便,”邵女士对记者说,她希望物业能够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障小区内业主的财产安全。同时也准备通过司法程序对自己的损失进行索赔的要求。
物业答复:已贴出告示进行谴责
开城新苑物业管理小区经理黄洪建告诉记者,小区保安在上午7时就发现了此事故,物业也将现场拍摄下来,并很快贴出了告示,指责肇事者。“我们已经将告示贴在小区内醒目的地方,并且配上了事故现场的照片。”
黄先生介绍,小区内时常会发生高空抛物的现象,多是一些生活垃圾。
这个住宅楼的第4层有一个大平台,部分不文明的业主经常从窗户扔下垃圾,通常都会落在平台上,两三天就会把那里变成垃圾堆。“我们不得不花费7万元购买了一架升降机,让清洁工爬到上面清理垃圾。”据称,物业每周要将平台清理2-3次,到了节假日,这项工作甚至每天都要进行。
“楼层很高,即使有人亲眼看到高空扔垃圾,也无法断定垃圾具体来自哪一层。”黄先生告诉记者,制止这种行为,最困难的就是无法监控到扔垃圾者。黄先生表示,物业曾计划能在小区内安装探头,专门来监控高空抛物。但是由于业主委员会没能就一些具体问题达成一致,所以至今未能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