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向工商部门投诉,买卖双方正在协商解决办法
报料人:刘小姐
报料内容:新车有维修记录
报料奖:150元
戴小姐去年在罗湖区宝安北路某汽车公司买了辆新车。在一次修理过程中戴小姐竟然发现自己的车在购买前有三次维修记录。这不是花新车的价钱买了辆二手车吗?戴小姐向罗湖工商部门作了投诉。昨天(13日),工商部门召集双方作了协调。
据戴小姐反映,去年4月她在宝安北路一家大型售车公司订购了一辆三厢轿车。同年5月她拿到了新车并付清购车款项。
今年春节前,戴小姐的车子发生了一点小问题需要更换部件,于是送回到该售车公司进行维修。春节后,戴小姐发现刚换的部件又出现问题,于是再次找到售车公司。该公司表示,戴小姐仍需要自费修理。戴小姐表示,这个部件更换几天就坏了,工作人员可以查看电脑记录来印证。当看到电脑记录时,戴小姐发现了一件令她意想不到的事情。原来,她的车在购买前竟然有三次维修记录。时间分别是2004年12月、2005年4月以及她提车的前一天。其中,前两次维修记录都是喷漆,而第三次则是更换里程传感器。
花新车的钱买来的车怎么会维修了三次呢?戴小姐认为售车公司存在欺骗行为,要求索赔。昨日,戴小姐向罗湖笋岗工商所进行了投诉。
汽车公司:今天将给出答复
昨天下午,笋岗工商所召集戴小姐与售车公司方面的代表进行了协商。戴小姐要求售车公司赔礼道歉,并且赔偿5万元损失。戴小姐说,售车公司在接到她的投诉后,一直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答复,该公司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有关内容,理应按双倍购车款进行赔偿。但是,她只想售车公司方面能吸取教训。
记者昨天与该售车公司的代表孙经理取得了联系,孙经理表示,他们公司的负责人出差去了广西,他们将在今天上午给消费者一个答复,其余不便透露更多。
笋岗工商所的工作人员说,目前他们按照程序双方进行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