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汽车新闻 > 业界动态 > 正文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新闻搜索:
市交警局将把闯红灯纪录寄到车主家
http://www.mycar168.com  来源:深圳公安局交警局信息网  2005-6-29 16:46:39  作者:佚名

  昨天,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了解到,该局将于近期对本市车辆“电子警察”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以邮寄的方式实施告知送达程序。即车主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警察”监控记录后,交警部门会将交通违法告知书及处罚决定通过邮寄方式送到车主家中。

    过去,车主被“电子警察”监控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必须要车主本人或驾驶员通过拨打电话或登陆网站进行查询。这样,造成一些车主被“电子警

察”记录了交通违法行为,却因不知情,导致不及时去处理的现象时常发生。实行以邮寄的方式告知车主的新举措,有利于违法的车主知道自身的交通违法行为,对此无异议的话,就可以凭邮寄的处罚单到银行缴纳罚款,不必再到交警部门处理;如果车主有异议,可在收到交通违法通知书及处罚单15日内,到交警部门投诉。这样做,省了查询和到交警部门取罚单的程序,另外也让交通执法程序更完善了。

    交警部门提醒车主,如果车主车辆入户时所登记的住址变更或登记不详,请尽快到交警局车辆管理所更正,以便邮寄告知单可顺利寄到车主家中。如因地址不详或变更造成无法送达,车主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者采访了一些市民,他们对此举措拍手叫好。市民张先生说:“电子警察”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邮寄告知,省去了车主不少麻烦,是一项实实在在的便民举措。

版权声明: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保障著作人权益,请本网转载信息所涉及的有关权利人,主动向本网mycar168.com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以方便我们支付稿酬。
 

发表评论

用 户 名:   密码:
评论内容: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B2-20050529号
·请各位网友注意语言文明并遵纪守法: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法律责任
·管理员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您的作品,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论坛点击热帖

  

论坛回复热帖

图片新闻

奔驰新S级9月登场 市场销量全球第二三厢凯越11.28万 君威全系降1万-1.2万
Polo1.6L6挡手自一体上市 售价14.78万2005年最佳豪华车评选(组图)

热点专题

热点车型

香车美女

显示全部(共44张)图片显示全部(共40张)图片
08深圳车展(2)08深圳车展(1)
显示全部(共7张)图片显示全部(共10张)图片
08深圳车展最有气质的车模08深圳车展笑容最甜美的车模

本周新闻 TOP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