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被撞,除了修车产生的费用,还可能导致车辆的安全和驾驶性能降低,但由于当前的机动车保险中没有车损引发的贬值费险种,所以,因此而引发的诉讼赔偿案还十分鲜见。6月8日,宣武法院受理了被称为车辆“精神损失第一案”的车辆贬值费赔偿纠纷案件。
据受损车主王女士介绍:今年4月29日,她的车辆停放在一宾馆院内,某电力财务公司的王姓司机突然朝她的车撞过来,把她的车撞出数米远并旋转90度撞至第三辆车,导
事后她把此车送修,由于撞损严重,此车修理了整整一个月。她的车只买了两年,行程里数仅1.8万公里。自从此车被撞后安全和驾驶性能均降低了,使用寿命也无疑缩短了。为此,王女士要求对方赔偿其车辆贬值费9900元。
由于目前的机动车保险中尚不存在车辆损失引发的贬值费险种,不难想象,此费用一旦被法院支持,可能会增加执行的难度系数。且随着高价机动车的不断增多,这类问题会越来越突出,如何解决这类问题,恐怕是此类案件给保险业出的一道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