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4时许,一辆没有悬挂尾牌的银灰色捷达小车从新洲路岁宝百货门前驶过,民警立即通知儿童医院路段执勤的民警将其截获,并对其以“不按规定悬挂号牌”违法行为予以处罚。这是记者现场采访时看到的一幕。
执勤民警告诉记者,《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并保持清晰、完整。可是,有的驾驶员为了避免违章被“电子眼”拍照,竟然将车辆的尾牌
据统计,在过去的一周内,在全市范围内设置整治点,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541宗。据执勤交警介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此类交通违法行为将被罚款100元并记3分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