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明哲委员———
“根据《新交法》的规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及无过错推定,司机要支出的保费比现在要高2至3倍,带来的后果恐怕就是司机逃避上保险,与立法初衷不符”。昨天上午,在全国政协经济界别的小组讨论会上,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首席执行官马明哲委员一提到要说“《新交法》与保险”的事,他的嘴边立刻放上了8个录音机。
马委员说,《新交法》中有两个规定与
马委员提出,过去买车的是富人,但现在很多工薪阶层买车,“汽车要分期付款、买房子要分期付款,还要上较高的保险”。另外还有很多价格低的农用车,可能一年的保费就相当这辆车价的十分之一,“工薪阶层车主和农用车主能承担这个保费吗”?马委员了解到,现在第三者责任保险在我国的投保率只有约80%。
马委员了解到,目前国际上推行“无过错责任”的都是发达国家,比如美国有13个州推行。建议有关部门要考虑这样一个法律要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充分考虑中国国情,不要增加消费者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