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我市交警等部门对上路的电动车进行了查处,许多车主受到了处罚。昨天(16日)下午,近百名消费者来到了罗湖区布心路一家电动自行车行前要求退货。
缘起:电动车遭“封杀”
昨日(16日)下午,在罗湖区布心路一家名为奔宝贸易的商铺前,停放了近百辆电动车。这些车辆都是近两个月从该车行售出的。
据这些车主介绍,他们的电动车都是上海嘉陵车业有限公司
几千块钱买的车不能上路行驶,车主们认为自己受了骗,集体到奔宝贸易公司讨说法,并要求退货。
厂方:不知深圳不能上路
上海嘉陵车业有限公司云兔电动车驻深的销售经理旺某表示,他们的产品在全国都有销售,国家质监总局也为他们办理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旺经理说:“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我们都有。”
对于消费者要求集体退货的做法,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消费者一定要求退货,他们暂时无法接受,他们会与消费者代表具体谈谈,然后向上海总公司请示。
质疑:城管部门咋能查车?
昨天(16日),一位车主还向记者出具了四张盖有罗湖区城管局公章的罚款收据,总面值为200元。上书:“违反《深圳经济特区市容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根据规定给予罚款。”“城管部门怎么也能查车呢?”这位车主深感不解。
据了解,《深圳经济特区市容管理条例》已经进行过修改,目前正在实施的应为《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令人惊异的是,记者查询到的该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是:“禁止在临街建筑物周围设置实体围墙……”
城管部门究竟是依据什么进行处罚呢?本报将进一步进行核实。
交警部门:电动车实为“电摩托”
昨天(16日)下午,记者就查处电动车的情况咨询了市交警部门。据介绍,目前不少电动车时速已经达到了40公里,从外形到技术标准已经达到了摩托车的标准。而深圳经济特区内现在已经实施了禁摩,交警部门按照查处非法上路摩托车的相关法规,对这些不符合标准电动车进行查处。
现状:电动车身份尴尬
据了解,目前深圳甚至广东省还没有就电动车是否需要登记作出规定,因此电动车的身份十分尴尬。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日前发布了“关于规范查处电动车违法行为的通知”,该通知中对电动车作出了明确说明:“凡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技术要求,以电动力驱动的轮式车辆,均可以认定为机动车。”“电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按照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特别是对于上路的无牌证电动车,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予以扣留并处理。”
对此,不少已经购买了电动车的车主表示,既然目前深圳没有建立电动车的上牌制度,为什么要以无牌证进行处罚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