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晚报报道,记者从交管局车管所了解到,交管局已从8月起对31项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工作进行了调整。其中有15项的调整与驾驶员息息相关,实习驾驶员要贴统一标志的规定尤
自9月1日起,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由交管局发放的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标志目前正在印制中。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在交管部门领取驾驶证时,会免费领到实习标志。已领取驾驶证的实习驾驶员,在10月1日前可以到车管所各分所免费领取实习标志。自10月1日起,对未按规定粘贴或者悬挂实习标志驾驶车辆的实习驾驶员,交管部门将在路面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