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家为了控制汽车的市场价格,用尽了威逼利诱、软硬兼施的手段,甚至还请来了专业调查公司明察暗访,一旦发现价格违规,就罚款、停止供车,甚至还要扣发年终返点。如此煞费苦心,无非是想通过“价格联盟”稳定价格体系。但这样苦心经营的价格联盟真能发挥作用吗?就此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价格联盟有用吗
车市行情好的时候,厂家不会严查价格;一旦出现了持币待购,为了防止经销商私自让利,厂家便挥
厂家用所谓的价格联盟来对抗持币待购,可以说是螳臂挡车,自取灭亡。目前市场上新车不断,消费者挑选的余地很大。反正钱在消费者口袋里,厂商要联合起来扛着,那就扛吧,等到厂商的库里都装不下了,自然要降价处理的。
价格联盟牢固吗
所谓“价格联盟”,就是整车厂商要求经销商在厂家处再额外存入一笔保证金,经销商汽车实际售价不能低于厂商的最低指导价,否则厂商将罚没这笔保证金。但一般4S店的经销商还都有若干个二三级代理商,尽管厂家可以通过明察暗访控制一级经销商,却奈何不得二三级经销商。前两年厂家放任一级经销商发展二三级网络,而“超生”所引发的渠道管理混乱却是厂家在颓市中不得不咽下的苦果。
另外,就联盟的成员而言,这种价格联盟也是非常脆弱的。当产品价格定在一个较高的水平时,个别成员就有可能通过私自降价吸引消费者从而增加自己的市场份额。如此一来,价格联盟这样的“君子协议”就不攻自破了。
价格联盟合法吗
近期出现的价格联盟是否违反了公平原则,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的邱律师。邱律师表示,汽车“价格联盟”违反公平竞争原则,也与我国《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相悖。
邱律师表示,当价格联盟仅限于某一个厂家内部的经销商时,不会对市场产生什么大的影响,因为消费者的选择余地很大;但如果国内几个主流的汽车厂家同时联合采取价格同盟这样的方式,实际上,这就是一种限制竞争的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价格联盟严重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发改委于2003年7月就颁布了《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明确以法规形式对此加以禁止。这个《规定》明文禁止经营者之间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操纵市场价格,以及凭借市场优势地位牟取暴利、实行价格倾销和价格歧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