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必须按照规定着装,制式腰带松紧适当,武器、警械、对讲机按要求侧戴于适合位置;
3、随身携带警察证、上岗证、暂扣凭证、法律文书等物品;
4、保持仪表端庄,服装整洁;
5、指挥动作准确有力,宣传喊话及时、响亮,用语文明规范;
6、人车必须证件齐全;
7、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警车标志齐全;
8、车
9、警车不得用于非警务活动,执勤中不得乘载与工作无关的非警务人员;
10、模范遵守交通法规,除紧急情况外不得无故鸣警报,车辆停靠时不得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11、执勤巡逻时速度应保持40公里左右为宜;
12、发现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员,保持现场,在后方100米处竖立危险标准牌和反光锥,报告有关部门前往处理,维护交通秩序,将有关人员安置路外安全处;
13、接到车匪路霸案件报警,应立即赶赴并保持现场同时稳定证人情绪,抢救受伤者,追捕犯罪嫌疑人,并及时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确定是否增援警力或移交案件;
14、遇故障车应督促车主放置危险标志牌和反光锥,并打开危险警示灯。及时将人员劝离公路外,等待拯救车前来救援。
15、巡逻时必须每15分钟报一次警情(晚上下半夜每20分钟报一次)。




